1、一般情况下,对于长起连续工作的减速设备,按运行5000小时或每年一次更换新油,长期停用的减速机,在重新运转之前亦应更换新油减速设备应加入与原来牌号相同的油,不得与不同牌号的油相混用,牌号相同而粘度不同的油允许混合使用。
2、换油时要等待减速设备冷却下来无燃烧危险为止,但仍应保持温热,因为完全冷却后,油的粘度增大,放油困难。注意:要切断传动装置电源,防止无意间通电!
3、工作中,当发现油温温升超过80℃或油池温度超过100℃及产生不正常的噪声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,检查原因,必须排除故障,更换润滑油后,方可继续运转。
4、用户应有合理的使用维护规章制度,对减速机的运转情况和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作认真记录,上述规定应严格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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